壹:完全免試入學方案:
一、報名資格 :
(一)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。
(二)依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規定,經主管機關認定其畢 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。
(三)符合前二項資格之一者且未參加其他入學管道,或已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未獲錄取, 或錄取未報到,或錄取並完
成報到但於前述各入學管道簡章規定日期前,取得錄取 學校蓋章同意之放棄錄取資格證明文件者。
二、報名方式 :
(一)符合報名資格及招生範圍內之學生,依其志願並經父母(或監護人)雙方同意後,備 妥報名所需文件,向原就讀國中
辦理報名手續。學生限就試辦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 招生學校擇一校報名,報名本校者,限選擇一科別,如發現重 複報名他校,則取消 報名及錄取資格。
(二)備妥報名所需文件,向原就讀之國中學校報名,再由各國中彙整後向本校集體報名。
(三)報名程序: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應依下列程序,準備報名資料,並應依所就讀之國 中所規定之日期繳交:
1.檢具報名表件:學生填具報名表件,依所就讀國中規定日期辦理校內報名。
2.由所就讀國中整理各項證明文件(超額比序積分表及證明文件),於報名日期送本校 繳件審查。
三、報名日期
學生應依就讀國中所定報名時間內,先向就讀國中報名。
四、報名或相關問題洽詢: 本校教務處、校址:高雄市茄萣區濱海路四段 66 號 電話:07-6921212 轉分機2201. 2203
五、報名費用:不收報名費。
貮:免試入學條件
一、國中應屆畢業生,可以用學生登記、國中薦送、學生申請(依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學期總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錄取至額滿)
二、申請入學條件
1.國中應屆,取得國民中學學生會考之成績者
2.申請入學總積分=基本學力測驗總分+特別條件採計分數[請參酌申請入學量化計分表]
3.錄取標準:
(1)按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
(2)總積分相同時參酌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,國文,英文,數學成績順序錄取
(3)所缺餘額再以登記分發及獨立招生招足名額
三:申請入學,登記分發後所缺餘額補獨招生條件
1、錄取標準:
(1)依學生所繳資料作書面資格審查
(2)以報名先後作資料先後資格審查依據
(3)先通過書面資格審查先予錄取,各科招生額滿為止